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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财产将被行政扣押

Posted: Sun Jun 15, 2025 3:30 am
by roseline371274
乌克兰税法第94条第94.6款规定,监察机关负责人(副职或其授权人员)在本条第94.2款规定的情况之一出现时,有权作出扣押纳税人财产的决定,该决定应当:94.6.1向纳税人发出暂停转让其财产的通知;94.6.2向持有、处置或者使用该纳税人财产的其他人发出暂停转让的通知。

财产可根据监察机关负责人(副手或其授权人)的决定扣押,但法院须在 96 小时内 贝宁 whatsapp 号码列表 核实决定的有效性。不得以行政方式延长规定的期限,包括不得通过其他国家机关的决定延长,除非扣押财产的所有者尚未确定(未发现)。在这种情况下,,期限为法律规定的确认其无主期限,如果财产易腐烂,则为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处理所有者尚未确定的财产的程序由无主财产处理方面的法律规定确定。本款规定的期限不包括周末和节假日(乌克兰《刑事诉讼法》第 94 条第 94.10 款)。

(!!!)也就是说,在法院审议监察机关关于确认税务机关首长决定所适用的行政扣押财产的有效性的申请(即申请)时,法院在该司法程序中主要有义务核实该决定的有效性。不同意该决定并根据《乌克兰刑事诉讼法》第94条第94.11款的规定提起上诉,并不表明存在权利争议。

乌克兰《刑事诉讼法典》第94条第94.11款第二段规定,在上级监管机构或法院撤销扣押财产决定的所有情况下,上级监管机构应对监管机构负责人(副手或授权人)作出扣押财产决定的动机进行内部调查,并决定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也就是说,乌克兰民法典规定了对扣押财产决定提出上诉的权利,这可能表明存在公法纠纷,而不是法律纠纷。

关于审理此类案件的程序性程序,乌克兰民事诉讼法院规定了某些类别的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特点(第 11 章)以及审理某些类别的紧急行政案件的程序(本章第 2 节。